纺织品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网上纺织品 | 足不出户,做纺织品生意-中国纺织品网-www.tex.org.cn
查看: 106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纺织品论坛管理规章制度(总篇)

 关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0 22: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纺织品论坛,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纺织品论坛管理规章制度(总篇)


请各位网友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如果您登陆纺织品论坛,意味着您已经同意遵守以下规则,并服从纺织品论坛的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论坛命名为“纺织品论坛”(bbs.tex.org.cn);
第2条 本论坛所有权、经营权均属中国纺织品网站(www.tex.org.cn);
第3条 本论坛管理守则根据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结合论坛实际制订,各项管理活动均依据本守则进行;
第4条 本论坛管理人员所制定的其他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守则相抵触;
第5条 本论坛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纺织品论坛管理团队;
第6条 本论坛管理守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纺织品网论坛管理团队。

第二章 论坛注册用户

第1条 您按本论坛正常程序注册后即成为论坛正式用户,拥有论坛内所有注册用户权限。
第2条 论坛保护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除司法、检察机关等因法律需要外,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基本资料;
第3条 论坛保障注册用户的言论自由权,前提是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管理守则。
第4条 论坛用户不得在本论坛发布包含以下内容的言论: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煽动种族、性别、宗教歧视的;
6、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8、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9、损害国家机关及本站声誉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信息发布等特定版块除外);
11、发布各类提供或征求考试答案、枪手的;
12、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第5条 论坛用户有在论坛各正常板块发表文章的权限,板块中有特殊规定的,或者用户帐号因受到处罚而被冻结或删除的例外。用户有修改自己所发帖子的权限,但无删除自己所发帖子的权限。
第6条 论坛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论坛各板块版主。
第7条 论坛用户不得注册或使用以下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若出现有以下情况任意一种或多种,论坛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冻结或删除该帐号:
1、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公众人物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昵称以及可能引起混淆的谐音、字型相近的; 2、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3、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有可能对其他网友造成伤害之昵称;
4、不文明、不健康之昵称;
5、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昵称;
6、含有空格、图形符号的昵称。
7、模仿论坛管理人员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对论坛管理造成不良影响之昵称;
第8条 论坛用户不得将同样内容或标题的文章多次发表于同一版块或发表于三个以上版块(纺织品论坛网站或论坛因开展一些活动,需要在三个以上版块发相同内容帖子的,不属此类情形。),不得发表直接引用已有文字或无文字信息的回复内容,违者论坛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冻结帐号、删除帐号等处罚。
第9条 论坛用户所发表的文章若是触犯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是违反论坛规定,论坛管理人员有权无需通知作者直接将其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文章作者作出警告、冻结帐号、删除帐号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或是触犯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部门或网络安全部门处理。

第三章 论坛管理人员

第1条 论坛管理人员由管理员、版主组成。
第2条 管理员由纺织品论坛网站正式工作人员担任,其职责范围包括:
1、制定论坛的各项管理条例,使各项管理活动有章可循;
2、论坛进行实时监控,在确保言论自由的同时,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反动及其他不利于论坛稳定团结的言论进行有效管理;
3、选拔、任命论坛斑竹,并进行斑竹相应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协助版主管理相关板块、整理精华区以及代管暂时没有设版主的论坛的讨论秩序和精华区;
4、对网友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投诉进行答复,负责论坛公告等对外交流职能;
5、对严重违规言论或影响论坛系统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备案后报告给公安部门或网络安全部门,由公安部门或网络安全部门进行处理。
第3条 管理员的任命、辞退属网站内部事务,由网站方面决定人事任免,任免结束后在论坛的论坛管理版块中公布任免信息。管理员的监督、考核由网站方面具体实施,网友意见仅做参考。
第4条 版主选拔流程及职责范围:
1、 版主申请条件:
①版主必须是纺织品论坛的注册用户,在纺织品论坛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月,要熟悉相关版块及常用网络知识,在所申请的版块已经发有一定数量(不少于15贴,一些专业论坛可适当放宽)的主题贴,经验丰富,在网友中口碑良好;
②对论坛管理有兴趣,并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与文字功底;
③平均每周至少有8小时上网时间。
④意向版块版主人数未达到饱和(不超过3个)。
⑤愿意在担任版主期间接受纺织品论坛网站管理。
2、版主选拔流程:
情况一:由一般网友在论坛提出申请(申请格式请参见版主申请版块主题贴《版主申请相关程序及格式》),管理员接受申请人申请后即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其在所申请版块的表现,考核期为一个星期,考核合格后经过面试培训后任命为该版块见习版主,见习一个月后,若无重大工作失误,正式任命为该版版主。
情况二:从论坛版块上选拔特别活跃,组织能力强,比较受欢迎的网友,邀请其担任该版块版主,得到对方同意后经过面试培训任命为该版主见习版主,见习一个月后,若无重大工作失误,正式任命为该版版主。
情况三:从其他论坛对应版块上物色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较强的在任版主,邀请其担任田东时空论坛相应版块的版主。一经上任,即为正式版主。
情况四:一些特殊板块,由所在社团机构的负责人推荐。一经上任,即为正式版主。版主的任免由论坛管理员执行。
3、 版主职责范围:
(一) 版主权利:
①版主享有纺织品论坛一级管理员权限,可对管辖范围内所有帖子进行删除、置顶、转移版块、加为精华、锁定等操作;
②版主享有免费(虚拟货币)上传文件的权利;
③其它权利。
(二) 版主义务:
①版主应维护本版讨论秩序,保证讨论区正常发展,回答网友提出的各类问题。版主可根据实际情形提出版务建设及管理原则的建议,同时版主应该注意吸收反馈网友对本版建设及管理的意见,以使各讨论区为网友提供更多的信息、更好的服务,积极推进版块建设;对论坛的缺点和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地反聩给论坛管理员。
②应积极发贴并引导网友发帖,领导版块走向。积极组织该专题的发言讨论,及时将最新最有争议性的帖子、讨论重点置顶,每日向网友更新话题及首页推荐,充分活跃本专题的气氛。引导网友对某一专题相关内容进行深入、广泛的系统交流,如果网友因话题产生纠纷,版主应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各种争端;
③保证每周有至少8小时登陆纺织品论坛(特殊情况如出差或回家乡除外),对所负责的版块进行管理、及时清理板块等。版主在管理过程中对所有发文内容(包括自己和网友)进行详细阅读和监督,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规定的应立即删除,并向该网友提出警告,对屡教不改者可禁止其在本版块内发文,或向管理员建议冻结或删除其帐号。版主删贴规则如下:
    1) 无内容,主题无意义的主贴删除;
    2) 相同内容的帖子,只留最前一篇,其他删除;
    3) 跟贴的主题与原贴不相同,且无内容(直接引用已有文字或无文字信息)的删除;
    4) 张贴商业广告、成人交友信息及恶意链接删除;
5)凡是危害网站(论坛)利益的帖子,一律删除;
6)黑客帖也在删除帖子之列。
A、 文字的删贴标准:
    1) 政治敏感的:如攻击国家领导人、攻击**、宣扬**功等;
    2) 内容淫秽的:如露骨的描述性活动及心理体验的帖子;
    3) 泄露机密:如未经证实的有关国防、军事等的报道;
    4) 捏造或者歪曲实事,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帖子;
    5) 对少数民族进行侮辱性攻击,伤害民族感情的帖子;
6)转发有侵犯版权行为的帖子,或同时连续转载数量超过具体版块规定的帖子;
    7) 其他违反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内容。
B、 图片的删贴标准:
    1) 对国家或个人形象具有明显攻击、丑化意图的;
    2) 表现异性、同性间进行的淫秽活动内容的;
    3)其他令人反感的不雅图片。
C、 对于一些虽有一定的可看性,但是不适宜继续讨论的帖子,可以进行锁贴操作。对于一些有可看性,但不适合在本版讨论的帖子,可以进行转移版块操作。版主在进行锁贴、转版、删贴等操作时,应事先发短信息通知文章作者并说明情况。删除的的主题请做好记录,每月或每周在站务区贴出来。对于有争议和难处理的问题,应做好必要的记录及时地反聩给论坛管理员。
第5条 版主辞职:版主因个人原因需要辞去版主职务的,需提前两周在版主申请中以主题贴的形式正式提出,并在辞去该版主后的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为该版版主。如未按规定轻率离开的,论坛将视之为失职而予以开除,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版主在辞职的同时,可向论坛推荐合适的网友担任版主,该网友将会被论坛优先考虑。
第6条 版主的考核与监督
1、 版主在任期间必须接受纺织品论坛的考核与监督;
2、 论坛网友均有投诉的权力,版主接受全体论坛成员的监督;
3、 论坛开辟信箱和专版接受用户的投诉和对论坛管理方面的建议。
投诉专栏:论坛管理-->     意见建议
4、凡涉及失职的版主,网友可以在意见建议版块中发主题贴列举出证据,或者是论坛管理员发现并证实有失职行为的版主,经纺织品论坛管理团队审核属实后,进行一定的处罚。
5、网友投诉的内容要求:
①内容坚持真实准确;
②不要带有任何的人身攻击色彩、不涉及个人隐私、个人恩怨;
③写明的投拆的对象,时间、地址、原由,如有证明人一并请出,证明事情的简单经过;
④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网友投诉被视为无效投拆,纺织品论坛不做处理;
⑤对在论坛乱发公共消息进行恶意人身攻击的用户,论坛有权在事先不通知本人的情况,冻结其帐号,并保留追究他本人的法律责任。
6、版主考核内容包括:
①论坛内容健康积极,无违规帖子出现;
②对网友所反映问题的解决效率及对特殊情况的迅速反馈机制;
③版块在线人数保持稳定上升趋势,注册用户持续增加;
④对论坛新老用户采取恰当的区别待遇,以照顾新用户、方便老用户为工作原则;
⑤版块的知名度及口碑。
7、论坛定期开展版务审核,凡在审核中不符要求的版主将被撤换。
第7条 版主违规处罚规则:
1、版主有重大言行失误,危害网站声誉及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撤销权限,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2、版主违反论坛的有关规定和法则,一律视为严重失职。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行为,或利用职权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将被视为失职。示情景轻重给予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等处分;
3、版主若有特殊事务连续一周不能上站的,需在版主意见版块中以主题贴的形式向纺织品论坛请假。没有在版主意见向纺织品论坛请假,且连续一周内未上站,一周未整理精华帖,论坛版主一周内没有发帖和回帖,将被视为失职。如果多次出现该种情况,将被视为严重失职,管理员依照本规定解除其版主资格;版主连续三周没有上站,连续三周未整理未整理精华区,三周没有发帖回帖将被视为严重失职,意味着该版主自动放弃版主权限,管理员依照本规定解除其版主资格;
4、乱用版主发言发布私人信息的,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暂停权限,撤职的处理;
5、版主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版主资格(除因客观原因,得到论坛批准同意);
6、同一个人不可以同时在两个以上的版块担任版主(驻站写手等特殊版块除外),一经发现,同时撤消版主权限;
7、保管不当导致密码和管理权限丢失者,应立即通知论坛网管。经论坛网管确认不是个人外借行为后将撤消原帐号版主权限,视其情节轻重决定是否予以恢复,同时根据是否对论坛造成不良影响而给予相应警告或严重警告处罚;
10.被论坛认定不再适合担当版主职务者,撤消全部权限。

第四章 发帖规则:

    用户对其通过任何论坛功能上传于中国纺织品网论坛的信息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中国纺织品网论坛上发贴或者站内短信或签名档必须遵守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违法信息。以下内容一经发现, 中国纺织品网将立即删除,并有权禁止该用户发贴和/或站内短信的功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国纺织品网将保留配合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1. 反对宪法等国家现有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形象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诽谤或攻击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不遵守中国纺织品网规则,拒绝中国纺织品网指导和劝说的;
11.传播禁限售商品信息的;
12.在论坛发布广告信息,
  1) 宣传自己或他人店铺及在线销售的商品(另有规定的分坛除外)
  2) 公开自己联系方式、店铺链接、商品链接、图片上印有店铺水印等明显的广告成分
  3) 利用发布使用心得或相关知识变相发布商品广告
  4)其它广告形式  
13.以任何方式收集会员邮箱地址或联系电话。
14.使用仿钻石心级图片、国家伟人图片、中国纺织品网专用图片及其他违法违规图片作为头像的,一经查处第一次口头警告并删除头像,第二次进行书面警告并删除头像;
15.在论坛发布投诉、举报、申诉类内容及公布用户信息、聊天记录等内容的;(此类事件应通过客户服务部处理);
16.重复发帖
17.发布求购信息、寻找代理、寻找友情链接、寻找好友等信息
18.灌水行为
  1)发起无意义的投票帖
  2)使用顶、支持、111等无意义的发帖
  3)其它灌水行为
19.非商盟会员,以商盟的名义在论坛发帖和宣传的。
20.其他中国纺织品网认为违反公共良俗需要删除的信息。
21.社区签名档同样遵守以上条款,但可以在签名档中包含宣传店铺链接、中国纺织品网商链接链接、印有店铺水印的图片。



第五章 版权声明

第1条 本论坛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2条 纺织品论坛有权将在纺织品论坛发表的文章用于纺织品论坛其他用途。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3条 本论坛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4条 任何试图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纺织品论坛”。  
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及文章出处“纺织品论坛”。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六章 附则

第1条 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本论坛无关;
第2条 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第3条 本管理守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守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4条 在本条例规定范围内,田东时空论坛管理团队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5条 本管理守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版主规则

第一部分 版主申请总则
一、论坛每个版块版主不超过三人,一个版主最多可同时担任两个版块以上的版主;
二、同一版面的版主,不论任期早晚,拥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同一版块版主之间应相互配合, 加强沟通,版主之间有协商不能解决或处理的问题,应提请管理员处理。
三、版主如果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或遭到大量网友投诉的情况下,管理员有权力提出纠正意见, 直至在发出正式通知后解除其版主职务。
第二部分 版主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a) 是纺织论坛的合法注册用户;
b) 具备上网条件(自备设备和上网时间);
c) 热爱互联网,愿意并有能力为大家服务;
d) 原版主因为渎职或恶意管理被取消版主职务者,原则上不能再申请;
二、申请办法:
a)方法一:到纺织之家的"论坛管理"正式发贴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i.申请人和申请版面(可以是新的版面,但要说明可行性)
ii.申请理由:说明您的理由、愿望、特长、条件和创意等说明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b)一个版块版主未达到3人者,新申请人如果理由被管理员接受,原则上都将有权获准担当所申请版面的临时版主,临时版主期限一般为15天。临时版主期满后将接受网友评选及管理员审查,合格者将被确认为正式版主;
c)新版主必须在管理员任命后两日内,(临时版主必须在管理员通知后两日内)在所申请的版面开始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将会被取消版主资格。

第三部分 版主的权力和义务

一、版主权力

a)版主有删除版块上发贴或文字的权力,但是删除原则如下(删除后要发信息通知贴子主人):
i.封建、反动、***、暴力和邪教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和内容不健康的;
ii.与本版版面根本无关的;
iii.进行人身攻击的或言语过于粗俗的;
iv.明显侵犯其它媒体版权的;
v.纯粹恶意灌水的。
b)有对网友发贴进行拉前、关闭、置顶、推荐、添加到精华区、移动的权力
c)有对网友的不当言论提出警告的权力,一般通过留言或邮件方式;
d)对个别恶意网友可向管理员反映,有提出取消该网友参与论坛讨论的权力;
e)当条件不具备时,有随时通知管理员辞职的权力;
f)有对同一版块增设其它版主提出异议的权力,管理员会充分考虑版主所提出的异议是否合理,合理意见应该被采纳,但最终裁决权归管理员所有;
g)版主有发起和组织聚会的权力;

二、版主义务

a)及时删除上面提及的各种有问题的贴子或内容,但不得随意删除网友正常发表和创作的文字,否则网友可以到"学校事务"版进行投诉;
b)提出适当话题,并对网友问题给予力所能及的回答,努力提高版块人气;
c)正常工作日应每日上网察看,节假日可以和其它版主商定值班方法,每月发贴数不能低于20篇;
d)对于正常争论,应该给予正确的引导,避免发生争执。对于版面上的争吵,版主应该采取必要手段及时制止,版主无法调停时,可提请管理员处理。
e)版主有事长时间不能上站应该向管理员作出说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纺织品论坛-中国纺织品网 ( 浙ICP备11054028号

GMT+8, 2024-12-27 19:14 , Processed in 0.098689 second(s), 20 queries .

BBS.TEX.ORG.CN 纺织品网,纺织品论坛是中国最大的纺织论坛社区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邮箱:web@tex.org.cn 业务合作: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8029228 纺织QQ群:35733500
    客服热线:纺织品网客服电话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中国轻纺城)
    Copyright© 2007-2020 WWW.TE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纺织品网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