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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9服装出口需要办理纺织品产地证及商检 [打印本页]

作者: kelila    时间: 2009-2-9 17:32
标题: 2009服装出口需要办理纺织品产地证及商检
一、2008年12月31日,中美、中欧纺织品备忘录到期,商务部自2009年1月1日起将不再实行输美21个类别纺织品出口数量许可证管理和输欧双边监控8个类别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管理,但输欧双边监控8个类别纺织品仍需要向商务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申领《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

二、欧盟8个监控类别已改为申请《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
欧盟的4、5、6、7、20、26、31、115等8个类别纺织品包括T恤衫、套衫、男士裤、女式衬衫、套装、胸衣、床单以及亚麻产品列为纺织品产地证
三、欧盟是哪些国家:
欧盟27个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塞浦路斯、捷克、德国、丹麦、爱沙尼亚、希腊、西班牙、芬兰、法国、英国、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葡萄牙、瑞典、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注:我司可专业代办
1、 《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及服装商检

2、 熏蒸证明,植物检疫证明,品质证明,卫生证明,兽医(卫生)证明,装运前检验检疫证,贸促会证明书,CO/FA/FE/FF/FM等。

3、各国大使馆加签认证、商品证明书

4、提供本地异地商检《服装,陶瓷、钢铁类、鞋类等》

5、另外可代理报关、入仓、买单业务,期待与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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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小姐:13590486600,MSN:zhanyun08@hotmail.com ,QQ:56871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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