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论坛

标题: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权限 [打印本页]

作者: 程羊水1037    时间: 2015-6-27 11:13
标题: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权限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权限作者:普思策划  
  目前,项目建议书要按现行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分级审批。原则上,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由主观部门上报,或与综合部门联合上报,或分别上报。
  (一) 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初评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委及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计委审批,其*大型项目(总投资4亿元以上的交通、能源、原材料项目,2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由国家计委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总投资在限额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分别由省计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计委会同外经贸部等有关部门审批;超过1亿美元的重大项目,上报国务院审批。  (二) 小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更新改造项目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1.小型项目中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资项目、3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2.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本着简化程序的原则,若项目建设内容比较简单,也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的准备工作
  确定项目建设的机构、人员、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选定建设地址,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做规划设计方案。  落实筹措资金方案。  落实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雨污水排放、电信等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落实主要原材料、燃料的供应。  落实环保、劳保、卫生防疫、节能、消防措施。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名称预登记。  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分析。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欢迎光临 纺织品论坛 (https://bbs.tex.org.cn/) Powered by Discuz! X3.1